您所在的位置:进口学堂->进口流程->正文

如何办理进口商品报验

中国进口网 2007-04-13 15:24:48

(二)进口商品的报验

1.填写进口商品检验申请单按下列要求填写申请单上的相应栏目,未作说明的按实际情况填写或打对号。

报验号:商检机构受理报验的编号,由受理报验人员填写。

报验单位盖章:填写报验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或报验专用章。

报验日期:填写报验当天的日期。

发货人:合同中的卖方。

受货人:合同中的买方。

品名规格:按合同、发票所列品名规格填写,如品名太多时,只填写主要品名即可。

合同号: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

发票号:所附国外发票编号。

H.S编码:填写《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中所列该商品的8位编码。

报验数量:填写申请检验的数量,并注明计量单位名称。

报验重量:填写申请检验的重量,并注明净重/毛重及商品计重单位名称。

商品总价值:按合同或国外发票列明的货值填写,并注明货币名称。

运输:填写运输工具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等)。如该批货物是海运、经转运港运载的,应将船名、装运港、转运港、卸货港及目的港均填写清楚。

进口日期:填写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进口日期。

卸货日期:指完成卸货的日期。

到厂日期:货物运至使用单位的日期。

索赔有效期:按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填写。

(索赔有效期有计算方法:是从合同规定的起始日即进口日期或卸毕日期(不含当天)起开始计算,到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止。如果截止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时,则应顺延。例如,索赔期为3个月,进口日期为8月3日,索赔有效期就到11月3日止;如果索赔有效期为90天,索赔有效期就到11月1日止,因在此期间,有的月份为31天,计算时应注意。

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最新海外产品信息!最新外贸商机!拿下中国独家代理! 欢迎订阅产品商讯
请输入您的E-mail: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