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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通关进出口作业流

中国国际航贸网 2007-11-14 00:00:00

集装箱进口货运作业程序主要有:

1、传递货运单证

以往主要由出口港在船舶开航后,寄送货运单证至到达进口集装箱管理部门,现在我国主要集装箱码头,已开始采用单证EDI来完成。

2、集装箱卸船准备

船舶抵港前几天,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应将下述单证送交码头业务部门:

  ① 货物舱单(Cargo Manifest);

  ② 集装箱清单(Container Loading List);

  ③ 积载图(Stowage Plan);

  ④ 集装箱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CLP);

  ⑤ 船舶预计到港通知书;

  ⑥ 装船货物残损报告;

  ⑦ 特殊货物表。

码头堆场根据这些单证,结合码头实际情况,安排卸货准备,并制订出集装箱卸船计划、堆场计划、交货安排等。

3、卸船与堆放

码头堆场根据制订的卸船计划、堆场计划从船上卸下集装箱,堆放到堆场指定的箱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 空箱与重箱应分开堆放;

  ② 了解重箱内货物的详细情况;

  ③ 是否要安排中转运输;

  ④ 在码头堆场交货,还是在货运站交货;

  ⑤ 预定的交货日期。

4、交货

根据不同的交货对象,主要业务有:

① 交付给收货人:当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前来提取集装箱时,应出具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经核对无误后,码头堆场将集装箱交给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交货时,码头堆场和收货人双方在交货记录上签字交接,如对所交接货物有批注,应将该批注记入交货记录,交货记录是证明承运人责任终止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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