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省级外经贸委或许可证局5C2室申办电子钥匙。
2. 录入保存并上报许可证电子数据。
3. 送交书面资料,在申请表右上角写清申领单号后六位。
4. 及时查询网上申领状态:一审不通过时可点击申领单号查看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并再次上报;二审通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取证,取证时将许可证号写在取证联右上角。
5. 取证人员缴费后在进口许可证登记表上逐行签名,凭取证联、介绍信和身份证取证。具体请点击详细情况
6. 换证录入时请在备注栏加注原许可证号,即“03AAXXXXXX换证”。
具体商品
汽车及其关键件
一、电子数据:
1.录入:
申领单号(共21位)在录入保存后自动产生,将后六位写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右上角。
收货人(包括括号方式)、贸易方式、外汇来源、商品用途、商品编码应与《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证明》严格一致,不得更改。
出口国、原产地国国别如须更改须出具外贸合同复印件。
报关口岸仅限天津新港0202、大连0900、黄埔5200、皇岗5301、上海2200、满洲里0600六个口岸。
规格、等级栏应与《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证明》一致,不需再录入商品名称里已出现的内容,如排气量等。
数量应与《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证明》一致。“非一批一证”的许可证可报关12次,如果在12次内不能完成进口,可分为若干份许可证,其数量之和必须等于《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证明》的数量。
价格可在10%范围内浮动。
发证机关栏在下拉列表中选择“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备注栏:如换证需填写原许可证证号如“03AA123456换证”字样。
配额编号栏填写《机电产品进口配额证明》第3栏“配额证明编号”,如“0601-2003-12345”(其中“-”用半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