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对出口的管理
政府对出口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第个出口商应申请有进出口帐号,关于“税号”(BN)和进出口帐号在本章有关韪里已经介绍过。第二,出口产品应遵循国际标准化上的要求和管理。第三,对产品价值在$2000以上的出口,出口商应填写B13A表,向税务局报告。第四,有极少数特定产品,加拿大是禁止出口的。有的产品的出口是受控制的。在这种情况下,应申请出口许可。
政府鼓励出口的项目
政府的出口项目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为出口提供培训服务。第二,提供出口信息。第三,提供咨询服务。第四,为出口提供融资。
政府支持出口的融资机构和项目主要包括:
1)加拿大商业开发银行(Business Development Bank of
Canada)。该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联合在一起为加拿大出商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以满足他们在世界贸易竞争过程中融资的需要。
2)出口开发银行(Export Development Bank)。提供的服务包括出口信用保险,为购买加拿大产品的外商提供融资和担保等等。
3)北星贸易有限公司(Northstar Trade Finance Inc.)。为中小企业出口提供货款。偿还期一至五年。
4)加拿大商业公司(Canada Commercial Corporation)在其出口项目中,它起着一个基本合同承揽人的作用。这样出口商从政府得到融资,面外国买主相当于与加拿大政府签订合同,从而提高加拿大公司的信誉。
5)出口市场开发项目(Program for Export Market Development)。由国际贸易部与联邦工业局合办的这一项目可为中小出口企业每年提供$5万(商会可以得到$10万)的资金用于开发国际市场。新出口企业可得到$7500的资金用于出国考察或参加国际交易会。从这个项目中得到的资金不属于货款,也不属于政府的纯粹资助。它仍需偿还,量偿还是以出口量的增长而定。
6)国际交易会项目(Trade Fairs & Mission-Program for International Business Development)。方式是组织国际贸易代表团或参加国际交易会。费用由政府与参与者分摊。
7)新出口商项目(New-Exporters to Overseas)。帮助新出口商了解开发欧洲市场,费用也是由政府企业分摊。除一些直接的支持项目外,对那些先进口喤双出口的产品,政府允许免交进口关税,对于已交的关税可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