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星期前的某个清晨,我驱车到附近的超级市场想给女儿买早餐,不料在停车场缓速行进时,有一台轿车突然自停车格后退出来,它刚好停在另一部箱型车旁,可能挡住了那位驾驶人的一些视线,我看到时虽猛按喇叭,但那位仁兄或许没有回过神,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到一声“碰”,我的右侧车门被撞凹了一个洞。
我们同时下车来看,对方竟然还说了一句“国骂”,但这看起来显然是他老兄的错,还好他拿出了保险资料,咱们互相交换,因为是一大早出门,我除了驾照啥也没带,还是跟对方借了笔,抄下其保险与车牌等资料。因为是轻微的车祸,人也没有受伤,所以也没有叫警察作笔录,也没有目击者,于是各自离开。
回来后才发现自己太紧张了,竟然没有抄对方驾照的资料,像是名字与住址等(但保险卡上有名字),也忘记要电话,而且他的保险证有效期限刚过(美国的车子保单都是半年一期),心下凉了半截,如果他没有继续保险,我不是得自付修理费?我一上班即刻连络自己的保险公司,经纪人叫我直接找理赔部门;后来我上网去申报事故与赔偿,不料它果然有一项目是填写肇事者的住址及电话,我只好写“不知道”,不过我还是得到一个申诉号码,说隔天会有专员与我联络。
就这么等了两天都没有人理我,于是又找了保险经纪人,她了解我的情况后,先是道歉,再建议我如果英文可以的话,直接找对方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比较快,我如果经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处理,第一速度慢,而且也是要求偿于对方的保障,其次我有五百元的自付额,不论是不是对方的错,公司会先扣除这五百元,日后再申请退回给我。
因此我就直接找到对方保险公司的申诉部门,幸好对方保险仍然有效,对方的驾照、住址也都有,这下子果然迅速,隔天对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的职员就与我联络,并且安排我去检查车子受损的情况;再过两天又通知我审核通过,可以将车子送修,同时也帮我租了一部车子,费用是由对方的保险给付。
一星期后才被通知车子修好了,结束了这场修车记。我的情况是对方的错,所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来负责修车与租车的理赔,而且不影响我下年度的保费,算是不幸中尚可安慰的事。(来源:美国《世界日报》,作者: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