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浪网报道,一位侨胞于去年4月份在银行缴纳了2007年上半年的社会保险。随后,在2008年的2月份此侨胞还是在银行缴纳了2007年下半年的社会保险。
在2008年6月份此侨胞到移民局更换居留之际,到社会保险部门要求出具有关纳税证明,结果,资料显示此人自从2006年以来,从没有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当当事人出示银行有关存钱证明的时候,社会保险部门的办事员说,这笔钱没有进入社会保险部门的帐号,还在社会保险部门的帐号之外游荡。
结果,当事人到缴纳此项费用的银行查询,银行回答,这笔费用没有任何问题,因为有当事人的税卡号码,不会错的。
最后,社会保险部门开具了当事人已经缴纳2007年到2008年5月份的社会保险证明,为其作为更换居留的书面证明,不过,移民局办事员说,这种证明只是在社会保险部门有用,过不了移民局这一关,他们不承认,移民局要全部的税单,才可以放行。
据华人事务所的资深办事员说;人们不应该轻易相信银行的转账系统,因为,有些类型的社会保险比较复杂,可能不在银行转帐系统的范围内,而最直接和最快的则是到社会保险部门直接缴纳,比较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