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贸易而是为了更好发展
——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就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 张毅)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力吸引跨国公司将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如何认识我国的加工贸易?为什么要转型升级?如何利用政策手段促进转型升级?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23日就加工贸易的有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提问。
问: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基本情况怎样?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挥比较优势,主动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与合作,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1年的25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8319亿美元,增长了333倍。2007年上半年,加工贸易进出口4409亿美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比重为45%。
问:加工贸易在我国究竟发挥了哪些作用?
答:加工贸易在我国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2006年,加工贸易出口占GDP的19.0%,顺差增量拉动GDP增长近1.5个百分点。
二、成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渠道。加工贸易为国内企业融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渠道,使我国形成了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制造业平台,特别是国内企业通过加工贸易的深加工结转方式为跨国公司进行配套生产,使用外方提供的技术、营销渠道实现了“借船出海”。
三、对优化出口结构起到重要作用。加工贸易的发展,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实现了从以初级产品为主向制成品为主的出口结构的转变。2005年我国出口计算机产品的96.7%、笔记本电脑的99.9%、移动电话的94.6%、数码相机的95.3%、彩色电视机的94.3%是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