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还要指出一点,在国际仲裁法中有一套完整的明示或暗示地放弃对程序提出异议的权利的原则。在英国1996年仲裁法第73节中也有所反应。
涉及公共政策的问题
如果FERCO公司要就这一点提出主张,那么它必须证明目前寻求执行的裁决是通过与英国法律中对实体公正的要求想矛盾的方式作出的。ADAMS诉CAPE INDUSTRIES案可以为例。
SWAINSTON先生以该案的决定来说明在执行国外判决时涉及的公共政策问题。他特别援引了566G页到567A页关于原则问题的说明:“实体公正的原则应由具体案件中具体程序的实质来决定。作出对人的金融判决是意图在执行程序中通过国家权利取得判决被告方应负担的财产。在债务和其他合同纠纷案件中,应付金额由当事人的行为决定,但在缺席审理时也可进行司法评估应付的赔偿。如果就不法行为造成的未定额的损害赔偿提出索赔时,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协议约定,英国法律和美国联邦法律均要求进行司法评估。这意味着独立的法官应根据原告方举出的相关证据客观地评估被告方应负担的责任。因此,我们认为,实体公正的原则要求不能主观地或从原告方的角度出发来决定赔偿的数额。”
FERCO公司认为,由于仲裁员在重新仲裁中继续未将其依据的证据转交给FERCO公司,因此,法院对本案应采取与上述相似的做法。FERCO公司认为,仲裁庭的做法是继续违反自然公正的原则,因此其作出的裁决含有与英国法律中对实体公正的要求相矛盾之处。SWAINSTON先生强调指出,从ADMAS诉CAPE INDUSTRIES案判决的第570页G段到571页A段可以看出,该案被申请人本应留意申请人要求缺席判决的申请,并由此了解美国法官计算损失的手段,然后对损失数额提出质疑并申请撤销该案判决,虽然被申请人未能如此行事,但英国法院仍认为对该判决的执行将与公共政策的要求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