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
要加大知识产权出口,首先要注意出口的产品或技术不属于进口国认为是假冒或仿冒的产品或技术,否则就要遭到进口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或进口国有关部门的查处。近年来,不少化工产品和药品就因侵犯了进口国的专利权而屡遭诉讼,影响了这两种产品的出口。因此,要促进知识产权的出口,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生产者及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查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各项权利,从源头上杜绝假冒或仿冒产品或技术出口。
事实表明,我国在整体上对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不容乐观。1997年,我国在主要国家科技国际竞争力状况排名表中,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一项总体排名第29,明显低于工业发达国家,其中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指标得分5.32分,排名第30位,明显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就目前来讲,要实施加强知识产权的出口,必须大量引进发达国家的高科技技术,而引进先进技术很大程度取决于当地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据研究表明,假定中国的专利制度加强到使有关权利的有效性增加25%,把知识产权作为考虑因素的制成品进口预计会增加国内生产总值的1.1%。就技术含量来说,从经合组织国家进口的机器设备增加1%,能使发展中国家全要素生产率平均提高0.3%。这样,中国加强专利保护,从长期看,就可以使全要素生产率提高1.8%。正因为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尽如人意,很多外国企业转让给中国的技术至少落后于世界水平5年,或是在几年内很快就会过时的技术。
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法律素质
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导致“科技兴贸”政策落实的成功或失败。普法已进入“四五”计划,广大的生产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法律素质确有提高。但仍有很多生产经营者对知识产权法律知之甚少,不懂得如何维护其享有的知识产权。更有不少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不惜违法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更要注意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法律素质。这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其主要原因是我国没有产生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观念的文化传统和道德习惯。这一点连美国的学者也注意到了。美国人伯斯坦在其《决战资讯高速公路》一书中指出,资讯产品进入中国大陆市场,最主要的障碍并不是书报审查制度,真正的问题出在他们不觉得有出钱购买的必要。美国刚一上市的软件,就可以在广州的街道、香港的商店里被人公开销售。伯斯坦说,中国大陆境内规模宏大的盗版活动所涉及的道德问题远不像西方人想象的那么简单。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的其他原因就是知识商品价格与知识成本之间存在巨大间隙,为假冒知识产品和侵害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极大的诱惑。因此,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教育,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素质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政府各级部门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应详细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教育计划,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