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海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正文】
商法学科的历史及前沿动态
我国商法学科伴随着我国商事立法的逐步发展和完善获得了较为迅速的发展。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商事立法有了稳步地推进,相继颁布了《破产法》、《公司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担保法》、《保险法》、《独资企业法》、《证券法》、《信托法》、《商业银行法》等众多商事单行法,建立起商事主体、交易和秩序的商事法律制度。而且,这一过程至今并没有结束。《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均经过了较为全面的修改而日趋完善。这样的立法进程,为商法学科的发展和繁荣奠定了实践基础。在商法学科建设方面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其中涉及商法学基础理论和商法总论的著作、教材(包括修订版在内)就有30余种,涉及商事单行法的著作、教材不下百种,发表的商法学科的研究论文数千篇。在商法学科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商法学科研究人员发表的著作和论文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其中,《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制度研究》(王家福主编)是我国最早研究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专著,为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和规则的构建起到了理论导向的作用,意义巨大。《中国商事法》(王保树主编)出版后多次印刷,已经成为我国商事法学出版物印数最多的著作之一,对于商事法的研究、教学和司法实务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全国范围内,商法学科的发展不仅包括对我国国内法的研究,其研究的广度还扩展到了对外国商事立法和实务的比较研究层面,特别是近年来的研究,已经基本形成外国商事法比较研究的规模。在这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诸如《德国商法:传统框架与新规则》、《比较商法导论》、《英美公司董事制度研究》、《美国商法:制度、判例与问题》、《法国商法引论》、《英国信托法原理与判例》等。商法学科的研究人员还翻译出版了许多境外出版的商法学术著作和德国、日本、英国、美国等国商事立法文献,为我国有效开展商法的比较研究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