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测试合格后,该国的国家认证机构派审查员或委托我国的检测站对申请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可以获得该国的认证合格证书,使用他们的标志,若采用第一种程序,申请人只需将获得的CB测试证书及CB测试报告(井附有按该国提出的差异项目的测试结果)寄到该国的国家认证机构,不需寄送样品或仅寄个别样品复核,即可认可测试结果,最后该国的国家认证机构对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合格,就可获得认证合格证书,可使用该国认证机构的标志。
比较这两种程序,就能根宿楚地了解到,第一种程序比第二种程序简便而且经济。我国企业获得了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颁发的CB测试证书后,向CB体系成员国申请该国国家认证机构的认证合格证书;既经济,又省时。
向CCEE申请CB测试证书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是CB测试证书的持有者
1.申请人可以是一个企业或是企业的代理人。在后一种情况下,必须提交授权申请人代表该企业办理申请的证明文件,并且提供企业与申请人承担同样责任的证明文件。这些责任是指遵守:ECEE的规则和程序、CCEE章程、认证规则和程序,以及中国的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申请可以包括申请人所在国的一个或多个生产厂,这些生产厂制造的产品将受控于该企业。
3.当在不同的国家制造相同的产品时,申请人应就每个国家他所代理的企业分别提交一份申请。
4.如果申请人是在CCB的非成员国时,而且是为非成员国的企业代理提出申请时,必须对每份申请交纳附加费。附加费的数额,由IECEE的管理委员会决定。除另有协议外,附加费应由处理该申请的CCEE收取,并汇寄IECEE秘书处,存入CB体系的帐户。
注:独资企业按国外企业,合资企业按国内企业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