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等贸易的含义
对等贸易(Counter Trade)也称对销贸易或反向贸易,一般认为这是一种以货物或劳务(包括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财产) 作为偿付贷款手段的一种贸易方式。它把进口和出口结合起来,组成相互联系的整体交易,
交易双方都有进有出。并求得各自的收支基本平衡。(二) 对等贸易的形式 对等贸易有多种形式,但基本形式有三种,即:
易货贸易(Barter Trade)、互购(Counter Perchase)和补偿贸易(Compensation On Trade)。
1.易货贸易
传统的易货贸易,一般是买卖双方各以等值的货物进行交换,不涉及货币的支付,也没有第三者介入,易货双方签订一份包括相互交换抵偿货物的合同,把有关事项加以确定。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较多的是通过对开信用证的方式进行易货,即由交易双方先订易货合同,规定各自的出口商品均按约定价格以信用证方式付款。
先开立的信用证以收到、认可对方开出的等值或基等值的信用证为生效条件。
另外,国家间签订的换货清算协定实际上也是扩大了的易贷方式。根据协定规定,任何一方的进口或出口,由双方政府的指定银行将货值记帐,在一定时期内互相抵冲结算,其差额毛有的规定结转下一年度,有的规定以现汇支付超过约定摆动额部分的差额。
2.互购
互购又称"平行贸易"或"回购",它是指交易双方互相购买对方的产品。
互购贸易涉及使用两个既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合同;交易双方先签订一个合同,约定由行进口国(往往是发展中国家)用现汇购买对方的货物(如机器、设备等), 并由先出口国(通常是发达国家)在此合同中承诺在一定时期内买回头货;之后,双方还需签订一个合同,具体约定由先出口国用所得货款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先进口国购买商定的回头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