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作为评委评标时的依据;二是作为有关方面监督检查时的凭据;三是作为档案资料以备后查。
四要明确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明确以下要求:一是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二是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和填写,如要求统一用A4纸或其他统一规格的材料制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报价表应按照投标报价要求填写,否则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三是一般情况下,投标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各一份,并保证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字样。四是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五是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五要明确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招投标工作的惯例,应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式两份应一同装袋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应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二是为方便开标,报价表应单独放在一密封信封内,封口处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也应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并注明“报价表”字样。三是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应当对其造成的后果给予明确。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四是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