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法B是指在保税区内投资经营自身产品,且经保税区海关核准按月、季等核销期限的仓库和生产性企业,进口时可办理的方法。特点是货物可先实现国内销售,后报关付税、付证。
2、通关和核销单据:
1)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2)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3)装箱单
4)出库单(正本)
5)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