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的社会主义性质与违宪性之辨析
中国进口网 2008-04-17 00:00:00
4、《物权法》应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
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生产力。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宪法对公共财产、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虽然在规定中分别予以确认和保护,但在《物权法》中应体现平等保护的原则,这样才能使《物权法》“定分止争,物尽其用”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效的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00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