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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

中国进口网 2008-05-09 00:00:00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须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包含哪些属费用,如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关税,增值税和其它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3)有利于解决履行当中的争议

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某些事项规定不明确或不完备,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起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因为,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并被子国际贸易界从业人员和法律界人士所理解和接受,从而成为了国际贸易中公认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在国际贸易业务实践中,由于各国法律制度,贸易惯便和习惯做法不同,因此,国际上对各贸易术语的解释与运用互有差异,从而容易引起贸易纠纷,为了避免各国在对贸易术语解释上出现分歧和引起争议,有些国际组织和商业团体便分别就某此贸易术语作出统一的解释与规定。其中主要包括: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简称INCOTERMS)国际法协会制定的《华沙—牛规则》(Warsaw –Oxford Rules)美国一些商业团体制定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ng Trade Definition).由于上述各项解释贸易术语的规则,在国际贸易中运用范围较广,从而形成为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贸易法的渊源之一,在当前各都在积极谋求国际贸易法律统一化的过程中,国际贸易惯例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日益受到各国政府,贸易界和法律界的重视。例如,许多国家在立法中明文规定了国际贸易惯例的效力,同时在国际立法中,特别是在1980年制定和1988年1月1日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中得到充分的肯定。该公约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排除适用的惯例,或双方泛采用和经常遵守的惯例,即使当事人未明确同意采用,也可作为当事人默示同意惯例,因而该惯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事力,因上,为了合理地商订和履行合同以及正确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及有关人士必须对国际上各种通行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进行深入研究,以便在实际业务中权衡利弊,考虑取舍,对其作出适当的抉择和正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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