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的基本程序
一、招标的准备阶段 成立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标底。 二、发出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或电话邀请通知。 三、供应商的资格预审 审核供应商是否有资格有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召开标前会议与发售招标文件 经过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申请人后,尽快通知合格申请人,要求他们及时前来购买标书,紧接着,安排一次投标人会议即标前会议,目的就是澄清投标人提出的各类问题,也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日期用书面形式寄给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汇集研究,提出统一的解答。 五、政府采购投标 供应商将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内投入投标箱。 六、开标 由监督部门打开投标箱,对投标书进行开标,一般由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主管部门、监督公证部门,参加开标会,当众拆开投标资料。 七、评标: 组建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方法,对标书进行审查,详细的评审编写评审报告。 八、定标: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由中心主任或分管主任召集采购单位和有关人员组成评标领导小组,最后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九、招标的结束阶段: 经公示无误后,组织签订合同,合同的履行、验收、资金的结算,以及资料的整理归档。 邀请招标采购的程序 一、招标的准备阶段 成立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标底。 二、发出招标邀请书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