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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会仲裁院发布最新收费标准

中国进口网 2008-04-16 00:00:00

自2003年7月1日起,国际商会仲裁院(ICC Arbitration Court,以下简称“ICC仲裁院”)开始实施新的收费标准,该标准对管理费和仲裁员报酬均进行了修改。

依据最新标准,ICC仲裁院收费数额的计算方法仍保持不变———以争议金额为基数,再依照数额范围乘以一定的收费比率。最新标准对争议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案件进行了收费比率或收费上限额度的修改。

管理费

与先前收费标准相比,最新的管理费标准提高了4个数额范围的收费比率。其中,有3个数额范围的收费比率提高了0.10%,分别是:1000001至2000000美元;2000001至5000000美元和5000001至10000000美元。对于争议数额在10000001至50000000美元的部分,收费比率增加了0.01%。另外,根据最新标准,对于争议金额高于8000万美元的部分,管理费从75800美元增加到88800美元。

仲裁员报酬

仲裁员报酬各组最低收费比率不变,但对于标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部分,其最高收费比率均比先前有所增加。

尽管具体的增加幅度有很大差别,但是被修改各组的增长率却极为相似,都比先前收费标准中的比率增加了12%左右。

加速仲裁员专业化的发展

在最近几年中,与ICC仲裁关系最为密切的一些工业化国家的通货膨胀率都在2%左右。例如,2002年法国的通货膨胀率为2%,英国的为2.8%,美国为2.1%。与此相比较,上述ICC仲裁院对收费的提高幅度要大得多。因此,笔者认为ICC仲裁院此次提高收费并不是迫于通货膨胀所造成的成本压力,而是对经营策略的一次调整。

提高收费后,尤其是提高仲裁员报酬后,对于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士而言,ICC仲裁员这一工作将更加具有吸引力。将有更多的优秀专业人士乐于参与ICC的仲裁工作,甚至把仲裁工作作为自己的事业。这一趋势必将进一步提高ICC仲裁工作的质量和裁决的可信度,从而吸引更多的人选择ICC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机制。因此,笔者认为,ICC仲裁院所实施的新收费标准反映了国际上仲裁员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同时又将加速这一趋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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