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四宝(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正文】
大家好!这次会议有三个宗旨,第一个宗旨:一段时间过去了,我们要对国际商法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总结一下。这个我觉得非常必要,互相启发一下。这次主要由我们经贸大学法学院对于两个教学方法,一个就是我们的案例教学,一个就是我们的双语教学,示范一下。大家提问题,看看采取什么更好的办法。第二,我们请到了王保树,我们的商法学会会长,还有陈甦,现在在(社科院)法学所主要负责,参加了证券法的起草,由这两位专家谈谈这两部新法。包括我们黄勇教授,他是我们国务院法制办反垄断法协调小组的成员,也是这方面的专家,让他也谈谈这方面的问题,一些心得体会和新的法律的动向。第三个,跟大家讨论一下,今后我们“全国高等院校的国际商法教学研讨会”是不是由我们”国际经济法研究会成立一个“国际商法教学专业委员会”来取代,今天请大家来商量一下。
现在我来谈一谈关于在全球化下我们国际商法的一些新特点。关于这个问题的理论性的问题,我在我们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的第一次年会上,在上海财经大学,我有一个发言,在发言的基础上写了一篇《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这个在中国法学2006年第三期上将要发表,所以理论性的问题我少讲。我讲一些自己的心得体会,跟我们教学有一些关系的内容。
国际商法这门课程没有列入十四门基础课之内,这门课在教学分类当中也没有作为国际法的一个研究方向。国际法的研究方向一个是国际公法,一个是国际经济法,还有一个国际私法。我们创立了国际商法。国际商法这个课程是顺应我们时代的发展,顺应我们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而产生的,但是这次我觉得有一个好处,我也奔走呼号,希望把国际商法列入到我们国际法的四个研究方向之一。这次有一个好的消息,就是我们的国际经济法的教程被评为了全国的精品教程,这个也不太容易。第二,我们的国际商法的课程被评为重点课程,我觉得这就是一个比较好的兆头。